2007年7月、2008年7月,来自新疆的刘勇父子两次来到大同徒步长城。今年,刘勇父子从天镇出发,将沿着长城经过河北到达北京。刘勇父子要带着他们对长城的感情,祝贺奥运会在北京举办,见证北京奥运会的盛况。 与刘勇父子同期徒步大同长城的人士有来自辽宁的,也有来自我市的。他们都在用自己的双脚向世人证明长城的魅力和价值,也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先人留给我们的这笔历史财富。 此前的6月底7月初,大同市“两会”召开。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麻树田建议,要以《长城保护条例》为依据和参照,尽快出台突出地方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大同市长城保护条例》。条例应列入大力宣传、弘扬长城文化的有关条款,应规定建立长期稳定的长城保护队伍,将保护长城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并因地制宜地做好长城开发、研究、利用工作。 侯文代表提交的《为保护大同长城立法》的议事原案,被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确定为议案。侯文建议,为加强对大同长城的保护,规范大同长城的利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经过大量的实地调查研究,结合大同市长城学会的研究成果,与大同市实际,在当前旅游事业长足发展的新形势下,尽快为大同长城立法,以促进我市对长城历史文化的研究和保护性旅游开发。

市政协委员、大同市长城学会秘书长刘媛,也向大会递交了关于保护、开发大同长城的提案,希望大同长城在未来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此前的6月24日,为了弘扬长城文化、宣传山西省文化旅游资源、提升山西省形象,由中国长城学会、山西省文物局共同主办、山西省长城保护研究会和太原、大同、忻州、朔州、阳泉等市文物局协办的“迎奥运——中国书画名家长城万里采风活动山西行”,在新荣区得胜堡隆重启动,中国长城书画院带领数十位国内著名书画家开始对山西省境内的长城及长城沿线地区人民的生活状况和风土人情,进行书画采风、创作,并举行多场书画笔会活动。 采风活动后的10月将在北京、山西等地举办展览,通过书画的形式向人们展示山西的历史风貌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展示山西长城文化的独特魅力,唤起公众对山西和对古老长城的热爱之情。 在这些关注的眼光中,大同长城不仅仅是一堵墙、一堵边墙,也不仅仅是世界“新七大奇迹”之一,而且是具有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载体,早已成为了某种象征,甚至成了一个具有丰富含义的符号。 文化永远是一个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是大同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第一珍贵资源。今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市要“强力推进文化旅游大产业,使文化旅游产业可以兴大同、富大同、名大同”。 大同长城文化是大同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同长城分布广泛,境内现存各个朝代的长城达50多公里。大同长城及其附属物在建筑风格、文物考古、历史研究方面具有非常突出的地位和极高的文物价值、旅游开发价值。 但是,大同长城在一定程度上处于边缘位置,远不如八达岭、慕田峪、司马台之于北京,金山岭、山海关之于河北,嘉峪关之于甘肃…… 2007年1月,有媒体披露,新荣区堡子湾胡家窑村村民反映,一些煤场开在明代长城脚下,致使我市新荣区与内蒙古丰镇交界处的上千米外长城正在惨遭人为破坏,更有甚者竟将长城铲开两个豁口作为煤炭外运的通道。还有人将长城当作“摇钱树”,违法开发、重建、利用使它破坏严重。在有的地方,长城被一些部门视为障碍,违法破坏、拆毁屡禁不止。法人犯法、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现象依然困扰着长城保护,让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长城保护条例》面临着严峻的现实。 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著名长城专家董耀会曾经说,“大同古长城在中国长城史上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因多为夯土城墙,长期以自然破坏为主,而砖砌城墙破坏主要集中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大同古长城以夯土城墙居多,且建在山脚下,易被山上雨水冲击,解决该问题成为大同如何保护长城很重要的课题。只有营造良好的保护长城氛围,调动起公众的保护意识,使其认识到保护长城的重要性,各种保护长城的措施才会真正有效。” 我想,董耀会的意见总会或正在变成现实,因为总有人在缩短追求与现实的距离,就像绝不会只有刘勇父子徒步长城,还会有英国10名女子徒步大同长城一样,一股股涌动的力量让我们重新审视大同长城——它绝不仅仅是一堵墙。
|